各市、区民政局,苏州工业园区社会管理局、高新区社会事业 局,各有关高校:
现将《关于开展首批江苏省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活动的 通知》(苏民人[ 2015] 12 号)转发 给你们,请对照通知要求 ,
做好选选、推荐工作,各市区可推荐 1 人。请于 5 月 25 日前将推荐表、推荐人的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和其他获奖证书
(证明)复印件的电子 文档先行报市民政局社会建设 工作处。 联系人:戴参,联系电话 : 0512-82280381 ,邮箱: suzhousjbru163. com 。
附:《关于开展首批江苏省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活动的通知》(苏民人[ 2015] 12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