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员中心

苏州市公益创投获选项目实施阶段调整说明

时间:2014-07-18 14:53:45 浏览人数:354人 来源: 

为规范苏州市公益创投获选项目的调整程序,制定此说明:

一、此说明适用于苏州市公益创投获选项目。

二、获选项目签约后原则上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项目,调整内容不违背公益创投的既定原则。擅自调整项目的,一经发现立即终止。三、项目调整的前提是满足服务对象的实际需要,预算总金额可以减少不能增加(如需增加,自行筹措)。

四、凡涉及项目实施地点、实施周期、服务对象范围、服务对象数量、项目活动、项目预算等任何一项变化的,均属项目调整。

五、项目出现下列情况可申请调整:

(1)项目计划或预算存在失误。

(2)项目计划存在前期未预见的问题,项目方在执行过程中才认识到。

(3)项目实施的客观条件发生了变化。

(4)项目团队发生变动,对部分问题的见解和处理与计划不一致。

(5)出现可以使项目有改进的机会或资源。

 六、项目调整的步骤

(1)中标组织发现项目需调整时,及时与创投项目跟进人联系说明情况,并提交书面项目调整申请。

(2)经由创投承办方团队讨论后,若变更不合理,则不允许调整;若变更合理,且预算额度调整小于总预算的10%,允许调整;若预算调整额度在10%-30%之间,创投团队报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允许调整;若调整额度超过总预算的30%,创投团队报领导小组审批后再做决定。

(3)确认项目调整后,创投项目跟进人与申请组织核对调整内容和金额(周期),由申请组织打印调整申请加盖公章寄来一式三份,创投团队加盖公章后寄回一份。

Copyright © 2015 版权所有:苏州市社会工作者协会 苏ICP备 12051298号 您是第25420名访问者

万禾网络  制造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