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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4-07-02 05:41:25 浏览人数:777人 来源: 

关于举办“社会服务需求调查与项目策划”专题

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苏州工业园区、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持证社会工作者:

为提高持证社工综合素质和实务能力,拟于近期举办“社会服务需求调查与项目策划”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7月8-9日(周二—周三)

地点:苏州市烽火路80号,苏州公益园301室

二、培训内容

本期培训班将邀请苏州市清流社工服务中心理事长、深圳社工督导、明星讲师李越先生;苏州科技学院副教授唐利平博士授课。培训形式结合讨论、互动和工作坊,注重学员的现场参与和锻炼。主要内容:

1、社会服务需求调研理论与实务;

2、社会服务项目策划技巧。

三、培训对象

1、已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在全国社工登记信息系统登记(www.sgdj.net)的社会工作者。

2、协会会员、社工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优先。

四、报名方式

(一)统一报名。请各市区民政局根据分配名额统一组织报名(见附件1),将填写好的报名表(见附件2)于7月7日下午5:00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报市社工协会秘书处。

(二)自主选学。本期培训班预留自主选学名额10个,供其他持证社工自主报名,单位部门不限,额满为止。自主选学个人请登录苏州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网站(www.szsgxh.org)下载报名表(见附件3),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报名,也可携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身份证原件到苏州市社会工作者协会报名(苏州市烽火路80号苏州公益园302室,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联系人:施玉龙,联系电话(兼传真):0512-65588092;

电子邮箱:suzhousg@126.com

五、有关事项

1、请参训学员务必于7月8日上午9:00前到苏州公益园301室报到,9:15举行开班仪式。

2、按照民政部《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有关规定,学员参训情况将记入社工继续教育学时,报名参加但未完成培训人员不予计算学时。

                             苏州市社会工作者协会

                                 2014年7月2日

附件1:

名额分配表

    

      专题与名额

地  区  

社会服务需求调查与项目策划

姑苏区

30

吴中区

10

相城区

10

工业园区

15

高新区

15

自主选学

10

  

90

 

 

点击下载通知

点击下载报名表(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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