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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社会工作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4-03-14 06:55:44 浏览人数:819人 来源: 

苏州市民政局文

苏政民〔2014〕49号

关于开展第二届社会工作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市、区民政局,苏州工业园区、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部门(单位),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市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领域不断扩大、服务内涵不断深入,广大一线社工在探索与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大量的工作案例。为及时总结我市社会工作发展的阶段性成果,鼓励广大社工边实践、边总结、边思考,不断提高我市社会工作发展整体水平,苏州市民政局、苏州市社会工作者协会联合开展第二届社会工作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凡我市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建设、老年服务、青少年服务、妇女儿童服务、婚姻家庭、残障康复、禁毒戒毒、司法矫正、教育引导、医患协调、企业员工服务等社会工作相关领域,各部门、各单位、各专业服务机构或专业社工,运用社会工作方法开展专业服务所形成的典型案例均可参加本次活动。

二、征集原则

1.真实性。参选案例所提供的基本案情、工作过程、记录材料等须来源于本地社工的实务工作,内容须真实有效,评述须客观公正。

2.专业性。参选案例所提供的文字材料须具备社会工作方法的基本要素,反映社会工作的具体流程,体现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及方法。

3.适用性。参选案例须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可操作性,可代表一类服务的一般操作程序,或反映出我市社会工作特色,对同类服务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

三、征集要求

1.内容要求

(1)案例由背景介绍、案例分析(预估)、服务计划、服务计划实施过程(个案工作和社区工作包括服务如何开展,小组工作包括小组理念、小组目标、小组性质、对象、时间、小组程序等。详细的工作记录、对话等文本可作为附件)、案例评估、专业反思六个部分组成。

(2)案例应主要是从2012年以来开展社会工作服务过程中形成,参加过我市首届社工案例征集活动的案例,不得重复参加。

2.文字要求

(1)案例正文以3000-6000字为宜。文字简洁,语句通顺、逻辑性强,事实清楚,分析到位,能够给人以启迪与借鉴。

(2)涉及社会工作服务主体和客体的术语统一使用“社会工作者”和“服务对象”的表述,不使用“社工”、“工作者”、“工作员”、“辅导员”、“案主”、“工作对象”、“当事人”等表述。

(3)对于一些敏感要素,如服务对象姓名、住址、单位等隐私内容应注意保密并作技术性处理。

3.格式要求 

封面即案例的首页,内容包括:案例名称、选送单位;正文即为案例内容部分,正文字体统一用小四宋体(见附件)。

四、征集步骤

1.案例征集。本次案例征集活动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请各报送单位或个人将案例文稿电子文本发送至指定邮箱。

2.案例评选。我市将组织社会工作教育界、实务界专家进行评审,从专业、实务、本土等角度综合考量,甄选出具有代表性的优秀案例,给予表彰奖励并汇编成集。

3.案例推广。对具有典型性和指导意义的案例将通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并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巡回宣讲、复制推广。

五、有关事项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切实做好组织工作,积极动员相关人员参加案例征集活动,确保案例实践和撰写工作顺利进行。

2.苏州市民政局、苏州市社会工作者协会有将获奖案例用于公益性传播的权利。

联系人:苏州市民政局社会建设工作处 薛 宏 

电  话:82280381、82280382(传真)

Email :suzhousjb@163.com

附件:社会工作案例模板

              苏 州 市 民 政 局

                                    2014年3月13日

 

 

 

                                                           

抄 送:市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卫生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苏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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